人脸识别服务协议

生效日期:2026年05月12日

重要提示: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,是敏感个人信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们在处理您的人脸信息前,需要您充分了解并明确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

合同当事人

甲方(个人信息处理者):

佛山市奇米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
乙方(用户/个人信息主体):

使用奇米巴巴平台并选择开启人脸识别功能的用户

协议正文

第一条 自愿开启

乙方自愿开启人脸识别功能,用于甲方平台的账户实名认证、提现核验、安全风控等场景。

第二条 授权范围

乙方授权甲方进行以下操作:

  • 采集:通过设备摄像头获取乙方的人脸图像
  • 比对:将采集的人脸信息与乙方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进行比对核验
  • 存储: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存必要的人脸特征数据
第三条 使用限制

人脸信息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为身份核验,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不得用于商业广告推送
  • 不得用于用户画像分析
  • 不得出售、转让或共享给第三方
第四条 敏感信息保护

特别声明: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,甲方承诺采取以下严格措施予以保护:

  • 加密存储:采用高强度加密算法对人脸数据进行加密存储
  • 脱敏处理:对存储的人脸特征进行脱敏处理
  • 本地校验:优先采用本地校验方式,减少人脸数据上传
  • 访问控制:严格限制内部人员对敏感数据的访问权限
第五条 信息共享限制

人脸识别信息仅在以下范围内使用:

  • 甲方内部部门及合规受托处理方
  •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有权机关提供

甲方承诺:

  • 不向第三方出售人脸信息
  • 不向第三方共享人脸信息
  • 不向第三方泄露人脸信息
第六条 授权管理

乙方可随时关闭人脸识别授权,关闭方式:

  • 进入「我的」→「设置」→「隐私设置」→「人脸识别授权」
  • 或联系客服协助关闭

关闭后不影响核心功能使用,但部分需要实名认证的功能可能无法使用。

第七条 信息真实性

如乙方人脸信息有误、验证失败,需重新提交真实信息。因提交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,责任由乙方承担

第八条 协议生效

本协议自乙方点击同意之日起生效

您的权利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对人脸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

联系我们

如您对人脸识别服务或本协议有任何疑问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电子邮件:qimibaba@qimibaba.com
公司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23号珑裕商业中心1栋19层01单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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